中國第一配資公司尋合作者:溫州億嘉違規開展場外配資 合作方否認參與
溫州億嘉違規開展場外配資 相助方否認加入
場外配資一直被羈系層明令榨取,但部門公司仍鋌而走險
《投資者報》 記者 汪慧敏 王繼偉
2011年7月5日,證監會宣布《關于提防期貨配資業中國第一配資公司尋相助者務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配資公司經工商治理部門審定掛號的規模多為投資咨詢、投資治理或治理咨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營業允許牌照,涉嫌逾越謀劃規模從事資金借貸營業。由于在配資營業中,客戶資金被配資公司控制,其清靜性難以獲得保障;且配資放大了杠桿比例,加大了客戶財政風險;同時,設置資金進入期貨市場,可能擾亂期貨市場秩序,存在風險隱患。”同時要求各期貨公司“向寬大期貨投資者昭示期貨配資運動的危害和風險,增添投資者風險提防意識,遠離配資營業。“
2015年7月12日,中國證監會宣布《關于整理整理違法從事證券營業運動的意見》,同年9月,又宣布了《關于繼續做好整理整理違法從事證券營業運動的通知》,上述文件中提到“中國證券掛號結算公司應當憑證《證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的劃定,嚴酷落實證券賬戶實名制,進一步增強證券賬戶治理,強化對特殊機構賬戶開立和使用情形的檢查,嚴禁賬戶持有人通過證券賬戶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方式違規舉行證券生意營業。證券投資者應當憑證執律例則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劃定,嚴酷遵守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開立證券賬戶。任何機構和小我私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生意證券。對違法從事證券運動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將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據《投資者報》記者相識,溫州億嘉資產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億嘉”)依然違反榨取劃定,在一些交流微信群舉行招商宣傳,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舉行股票和期貨生意營業的配資營業。并稱,“與國元證券、大越期貨、中輝期貨、恒泰期貨等公司有相助。”
違規展業
工商資料顯示,溫州億嘉建設時間為2014年10月29日,注冊資源1000萬元,實繳資源275萬元,法人為林公義。謀劃規模:資產治理、投資信息、投資治理咨詢(未經金融等羈系部門批準、不得從事向民眾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手藝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營業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信息手藝推廣服務。
“現有股票期貨配資資金5億元:單賬戶可以100萬元~2000萬元,最高4倍,單票60,資指與盤指均可,尋天下配資公司、居間、上市公司、私募、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盤手,游資相助,細節可以談,所有是小我私人資金自力賬戶,隨時可以做!15088578685。”這是一位自稱為溫州億嘉的市場總監在某“招商群”里打的廣告。
溫州億嘉配資營業是怎樣操作的呢?
“正常期貨開戶,有一個50萬的驗資門檻,生意營業的話,一手或許需要4萬左右。我們現在舉行線下操作,我們是小我私人自力戶掛到系統上,用的是子賬號做的,小我私人賬戶內里已經知足條件,用配資來做,客戶3000元配我們4萬元,這樣就可以做一手。”事情職員說道。對于線下操作的詳細流程,事情職員先容道,“線下操作就是客戶保證金轉給我們,我們給他賬戶和密碼,客戶登錄賬戶和密碼就可以操作了。你若是要與我們相助,我中國第一配資公司尋相助者可以告訴你怎樣開戶,第二個我可以把公司的營業執照發給你看,尚有條約可以發給你看下。”
“若是你專門做原油的話,我們的利息是1.2%,若是做商品的話,我們最低是1萬配10萬,這種利息基本上在1.5%左右。若是做股指,現在也可以做的,可以按天也可以按月,按天千分之一,按月基本上都是1.5%。現在市面上用的子賬戶基本上都是在期貨公司開的賬戶,然后分下來的子賬戶,也就是軟件分出來的賬戶,做原油的基本用的就是這種賬戶。”
對于這種配資的正當性問題,《投資者報》記者也致電致函至溫州億嘉,可是阻止發稿前,溫州億嘉事情職員回復稱,“公司向導不接受采訪。”
“關聯”方否認
上述溫州億嘉事情職員提及相助的券商有國元證券,期貨公司有大越期貨、中輝期貨、恒泰期貨三家公司。那么這些被關聯的券商和期貨公司是怎樣看待和回復此事的呢?
記者就上述問題劃分電話聯系了“關聯”的券商和期貨公司,獲得的回復和溫州億嘉所宣傳的基礎紛歧樣。
國元證券稱,我們和溫州億嘉沒有什么相助,更不會有這種非法配資運動,他們做的配資一樣平常都是非法行為,建議投資者不要信托和加入,不建議通過第三方渠道去開立證券賬戶或者舉行相關操作,若是有意愿治理證券方面操作,完全可以通過官網上傳身份信息后和事情職員視頻對話就可以在線開立網上賬戶自己操作,不要用別人賬戶或者別人用你賬戶,由于你的錢一旦打進賬戶,萬一是騙子,錢被卷走,由于賬戶沒有你的小我私人信息,錢是找不回來的。
大越、中輝和恒泰這三家期貨公司則均對記者體現,與溫州億嘉沒有相助關系。其中中輝期貨的相關事情職員告訴記者,所有配資期貨公司都是不給做的,由于期貨自己就是自帶杠桿的,若是再配資的話,就會放大杠桿,期貨保證金生意營業基本都是10倍的杠桿,若是你用10萬元再配個10萬元就釀成20倍的杠桿,我們公司是不允許做配資營業的。現在市場上所有的配資都是不正當的,若是由于配資發生的本金和款子上的損失追討起來也是很是貧困的,建議投資者不要加入期貨配資,由于期貨已經自帶10倍杠桿了,再配資只會讓風險無限放大,發生糾紛,雖然配資公司屬于違法謀劃,但投資者本人若是簽署了相關的協議,追償起來也是很是貧困的。
對此,有業內人士以為,當前國家對場外配資整理整理依據的規則劃定也只是依據《證券法》的相關執法以及《期貨生意營業治理條例》的相關劃定,除此之外,還中國第一配資公司尋相助者存在羈系無序,羈系主體責任不明確,針對場外配資的羈系機制不健全,沒有形成統一有用的預防羈系機制。
北京盈科(上海)狀師事務所合資人狀師余金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體現,“場外配資海內現在照舊有爭議,有的認定為民事領域,如民間借貸關系或者委托理財關系。有的認定為刑事領域,有的法院判配資方屬于非法謀劃罪。至于為什么涉嫌非法謀劃罪,理由是未經主管部門審批,私自做場外股票期權、期貨,放大杠桿,收取生意營業保證金,造成客戶虧損,擾亂了金融秩序。可以說,也導致了市場上的這一塊的亂象,希望國家出臺一些這方面的執律例則,對場外配資這一灰色地帶舉行有針對性的約束。”(頭腦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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